我国化妆品的管理特点
首页 >> 新闻 >> 政策法规 >> 新闻正文
我国化妆品的管理特点
日期:2006-2-18  来源:  阅读次数:

按照化妆品的定义,它在使用过程中直接接触人体的相应部位。这是我国政府将化妆品列为强制性管理的依据。强制性管理也是我国政府对化妆品行业进行管理的基本原则。

 
        我国政府对化妆品的强制性管理着重体现在化妆品产品上市前的申报审批制度。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的化妆品企业需要经过化妆品产品生产企业生产许可证的审批和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的审批,产品经检测必须符合相应的重量标准,方能获得生产化妆品的许可。
 
        这个基本原则体现在化妆品质量安全性的管理上。它包括对化妆品原料的要求,化妆品生产过程的要求,化妆品中重金属和微生物含量的要求;还表现在对化妆品标签功效宣传的限制上。
 


香水编辑:

【中国香水城QQ群:14528653 第2群:2602964 第3群:31656424 第4群:5332064】

共有评论查看评论
姓名:
·罗马尼亚截获逾4吨走私名牌香水
·香水洗发水编后
·国家邮政局:奥运期禁止邮寄液体 香水药水在内
·香水洗发水被禁止快递将影响网店行业
·中国邮政新规 洗发水香水等液体禁止邮寄
·中国防爆新规:香水洗发水等液体不得寄
·香水洗发水上禁运名单
·个人邮寄香水、洗发水基本不可能了

百度 www.perfumecity.com.cn
 推荐新闻
 感谢您参与本站调查:
 感谢您参与本站调查:
 感谢您参与本站调查: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关于我们 | 友情链接 | 网站大事记 | 联盟成员 | 广告服务 | 付款方式 | 网站律师 | 联系我们 
E-mail:bai228@163.com 投拆电话:010-65435192 13520722729
中国香水城 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备05048157
如本站文章侵犯您的个人隐私或权力 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本站知识产权顾问:北京鼎鑫鸿业商标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