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的申报和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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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的申报和受理
日期:2006-2-18  来源:  阅读次数:

证的申请,无生产能力的企业不能申请生产许可证。

 
半成品分装加工的企业,分装企业属独立的企业,必须具有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单独进行申请;分装企业属经济联合体的,按经济联合体有关企业进行申请。
 
        (二)生产许可证的受理
 
        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按《化妆品产品生产许可证换(发)证实施细则》要求,对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发放《生产许可证受理通知书》。申请取证企业持《生产许可证受理通知书》,其产品在自受理通知书签发之日起六个月内不以无证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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